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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税务稽查“平事儿”策略

2026-05-18 财税

应对税务稽查“平事儿”策略

课程背景

随着各地财政收入趋紧和金税系统深度应用及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等多种因素叠加,企业涉税风险暴露概率显著上升。稽查不仅涉及补税、滞纳金、罚款,更可能引发信用降级、行业禁入甚至刑事责任。  

多数纳税人在面对稽查时,因不熟悉《税收征管法》及《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等法定程序,往往错失程序抗辩、证据异议等关键权利行使时机,导致“小事拖大”。  

本课程旨在帮助纳税人系统掌握稽查各环节的法律规则与应对方法论,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合规。

 

课程收益

1. 懂流程 —— 清晰掌握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大环节的法定程序、时限、文书及权力边界。

2. 会用权 —— 能够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听证、申请回避、证据质证、复议诉讼等程序性权利。

3. 控损失 —— 学会在检查阶段通过配合与异议平衡、在审理阶段争取有利定性、在执行阶段依法延缓或减免。

4. 留证据 —— 掌握关键文书(如《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处罚告知书》《处理决定书》)的签字、回复、复议时效规则。

5. 防升级 —— 识别移送公安的“红线”标准(偷税、虚开、骗税),掌握阻断行刑衔接的有效措施。

课程对象

① - 企业负责人、财务总监、税务经理

② - 企业合规/法务人员

③ - 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涉税业务人员

④ - 面临或可能面临税务稽查的高风险行业从业者

课程大纲

导论:通过若干实际稽查案例分析获得以下知识

 第一部分:总论——稽查逻辑与纳税人核心权利基础

1. 税务稽查的本质:执法检查 ≠ 税务审计 ≠ 纳税评估

2. 纳税人的四大法定权利:知情权、陈述申辩权、救济权、保密权

3. 税务稽查依据体系全景图:

   - 《税收征管法》第54-59条(检查权限)

   -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52号令)

   - 《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

   - 《行政诉讼法》及实施条例

 

 第二部分:稽查选案环节——如何减少“被盯上”

1. 选案来源与模型逻辑

① - 随机抽查(重点税源/非重点/异常对象)

② - 税收大数据风险筛查(发票、申报、财务报表比对)

③ - 协查、举报、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

2. 企业能做什么  

① - 对风险推送信息依法反馈与纠正

② - 主动开展税务健康检查,修正异常指标

③ - 请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全面财税合规审核,被救纠正

 

 第三部分:检查环节——核心博弈阶段

1. 检查程序法定要求  

① - 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出示《税务检查证》+ 《税务检查通知书》

② - 检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限稽查预案载明的所属期间与税种)

2. 企业应对策略与文书管理  

① - 《税务检查通知书》:核对检查年度、检查人员、所属稽查局

② - 《调取账簿通知书》/《调取账簿清单》:30日内退还(特殊可延)

③ - 《询问通知书》:法人/财务可委托专业人士陪同

④ - 《税务稽查工作底稿》:  

1) - 只确认事实,不确认定性  

2) - 异议部分必须书面注明,否则视为认可

3) - 拒绝/阻挠检查的法律后果(《征管法》第70条)

3. 证据规则运用  

① - 非法证据排除(未亮证、单人询问、威胁诱导)

② - 企业有权提供反证:合同、付款流水、出入库单等

4. 检查期限控制  

   - 一般60日,经批准可延长(注意超期检查的合法性)

 

 第四部分:审理环节——争取有利定性的关键窗口

1. 审理阶段变化  

① - 从“检查人员认定”到“审理委员会决定”

② - 可以提交补充说明或申辩材料(不得再补充证据除外情形)

2. 核心文书应对  

① -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② - 申请听证(罚款较大案件)  

③ - 听证是推翻事实认定最重要机会

④ - 《税务处理决定书》(补税+滞纳金)  

⑤ - 与 《处罚决定书》(罚款) 两者区别与复议策略差异

3. 审理环节争取空间  

① - 主观故意证明责任:偷税需证明主观故意(《征管法》63条)

② - 税款计算方式、税率适用、成本扣除的合理争议

③ - 从轻/减轻/免罚情形(如首次发生、无主观过错、配合补税)

 

 第五部分:执行环节——控制损失与延缓强制

1. 执行程序启动  

① - 《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

② - 不履行的后果:催告 → 查封/扣押 → 阻止出境 → 强制执行

2. 纳税人的执行策略  

① - 提供担保申请分期缴纳(《征管法》第31条)

② - 先复议不停止执行,但可申请暂缓

③ - 对违法执行可提起行政诉讼或国家赔偿

3. 关键期限不可逆  

① - 复议:60日内(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② - 诉讼:6个月内(复议维持可共同告)

 

 第六部分:救济衔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实战

1. 复议前置 vs 选择性复议

① - 补税、滞纳金、认定偷税 → 必须复议前置

② - 罚款 → 可直接诉讼

2. 复议的核心技巧  

① - 暂停执行申请(需提供担保)

② - 对程序违法、证据不足、超越职权的系统攻击

3. 诉讼中法院审查重点  

   - 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第七部分:高风险情形专项应对

1. 稽查与刑事犯罪衔接  

① - 偷税移送标准(5万以上且比例10%以上)

② - 行刑衔接前补税 + 罚款 + 刑事合规不起诉的运用

2. 稽查中企业自救三大动作  

① - 自查补税(争取不认定偷税)

② - 提供证据反驳推定

③ - 就程序问题提出执法监督申请

3. 稽查结束后的信用修复与内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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